关于组织开展长安大学2020年度教材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1  

各学院(部):

为全面提升我校本科教材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度教材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推进“双一流”、“四个一流”建设,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新解决教材研究和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教材研究和建设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教材建设与研究水平。

二、申报范围

申报人根据研究基础和研究专长在下列五个研究领域中拟定具体的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申报。优先支持结合特定教材编写的实践类项目。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

2、课程思政和思政课教材建设;

3、国家一流专业教材体系建设;

4、跨学科课程教材建设;

5、新形态教材建设。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申报重点项目的须具有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在所申报项目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具备按时完成项目研究的物质技术条件、手段和时间保证。

2、每个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组的成员构成要求合理,有利于发挥各自所长。项目组所列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3、承担长安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的负责人,未按要求完成教材编写者不得申报。

4、项目采取“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遴选,实施周期为1年。其中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0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0000元。

四、申报流程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本单位内组织召开相关专家评审论证会议,确保申报质量,择优遴选推荐。

2、请各单位组织填写《长安大学教材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长安大学教材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各一式一份)。“申报书”、“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0月15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报送教务处教学发展科(教材建设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xfzke@chd.edu.cn。

联系人:赵彬 联系电话:  61105237

附件1:长安大学教材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2:长安大学教材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1日

附件1:长安大学教材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doc附件2:长安大学教材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doc